(上接第一版)优化享受税费优惠方式。除依法需要核准或办理备案的事项外,全面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税费优惠办理方式,帮助产业链企业用好用足税费优惠政策,及时解决应享未享问题。
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度。推行财产行为税一体化合并申报,压减纳税缴费时间和纳税次数。推广信用“承诺制”服务模式,纳税信用为A、B级的产业链企业无需提供有关证明,依据书面承诺即可办理相关涉税费事项。
稳步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推行产业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建立与发票电子化相匹配的管理服务模式,增进产业链企业发票使用便利,持续降低办税成本。
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推广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推进柔性执法,有效运用提示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推行动态风险监管。加强产业链企业风险预警,防范化解涉税风险,实现“无风险不打扰、低风险预提醒、中高风险严监控”。
建立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点对点向产业链企业宣传纳税信用修复条件、修复程序、所需资料等,积极引导产业链企业及时、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帮助其重塑纳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