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2:版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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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2月25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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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工作工种是否会受到限制?

  会受到限制。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传染性,因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断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

  在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人怎么办?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规定,在交通工具上发现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时,交通工具负责人应当组织有关人员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前方停靠点,并向交通工具营运单位的主管部门报告;对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封锁已经污染或者可能污染的区域,采取禁止向外排放污物等卫生处理措施;在指定的停靠点将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病人和与其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需要跟踪观察的旅客名单,移交当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们;对承运过检疫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检疫传染病人的交通工具和可能被污染的环境实施卫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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