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回复:职业技能鉴定是按照国家规定的职业标准,通过政府授权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地评价与认证,并核发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活动。职业资格包括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和职业资格五级(初级)五个等级。
职业技能鉴定的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含职业道德)、操作技能两个方面。鉴定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从国家题库抽取试卷进行鉴定考核。
获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程序为:
(一)鉴定申报
1、报名受理。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对鉴定申报者资格条件初审,并按照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之规定提交鉴定申报材料,同时,在职业技能在线平台上制定计划和录入考生信息。鉴定所提交的材料必须完整、真实、规范。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受理后,在一个工作日内按鉴定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通过在线考务平台审核报名通过,鉴定所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考生具体组织鉴定理论和实操考试。
2、申报时间。(1)全国、全省统一鉴定,根据省中心颁布的鉴定公告,鉴定机构须在省人社厅报名截止时间至少提前5个工作日申报。(2)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鉴定,根据省中心颁布的鉴定公告时间,鉴定机构须提前15个工作日申报。(3)三级及以上鉴定,鉴定所须提前15个工作日申报。(4)其它日常鉴定,鉴定所须提前10个工作日申报。
(二)鉴定实施
1、鉴定所按考务方案有序安排学生于鉴定前15分钟进入考场,监考员、考评员须查验考生证件以及携带的工卡量具等是否符合要求,防止代考及舞弊情况发生。
2、考评工作实行考评组长负责制度。考评组长组织考评小组先统一对评分标准的认识,再进行合理分工,按分工安排进行现场评分及对鉴定结果评定,并在评分表上签字。考评小组须对所有考生的鉴定结果进行评分。对于考核时间较长的职业,如数控铣工等,可由考评组长每场次安排1—2名考评员进行现场过程评分,并封装鉴定结果(如工件),待全部考生鉴定结束后,组长组织考评小组到鉴定所进行开封检测,对鉴定结果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签字。
3、已实行社会化鉴定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二级综合评审,一般均在鉴定所按社会化鉴定方式组织实施;暂时无法按照社会化方式鉴定的职业(工种)、预备技师转评技师、行业通用或者外省职业资格复核由省人社厅鉴定中心集中组织评审。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鉴定中心按规定向鉴定现场派遣督导人员,对鉴定所考务组织、鉴定实施以及考评员履职情况进行督导,督导人员有权处理鉴定现场违规违纪等问题。
(三)证书核发
1、鉴定所提供相应办证资料经中心主任、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核准后,报人社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办理证书打印,加盖鉴定中心鉴定专用章。然后,到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科办理局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验印手续,由市中心通知鉴定所领取证书。
2、市中心根据本次鉴定审批资料完成归档、证书数据上网工作。
3、全国、全省统一鉴定、三级及以上鉴定、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鉴定申报资料,需报省人社厅复审核准,鉴定考务管理由省人社厅主要负责,证书由省人社厅核发。
907777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