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军(身份证号码430404195709061514)有壹宗不动产位于衡南县云集镇滨江路(乡镇企业局)114室。现买受人李素娇(身份证号码430422198204045267)依据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湘04执恢51号、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湘04执恢51号法律文书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转移登记。如有异议者,自登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依法予以办理转移登记并注销原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为南房权证字第18005001号,原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南国用(2007)第01481号。
特此公告。
衡南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