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 雷多乐 通讯员 王亮)4月30日,记者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我市正式发布《衡阳“好房子”规划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导则》从优越的区位条件、宜人的住区环境、齐全的功能配建、宜居的建筑品质四大维度,明确衡阳新建高品质住宅规划目标引领,推动全市住宅向“住有宜居”迈进,为规划建设作好引导,为市民购房提供参考。
去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紧扣“人民城市”理念,牵头组织市规划设计院开展“好房子”规划导则编制工作,根据国家有关“好房子”的政策要求,立足衡阳特色,编制出台湖南地方性首部“好房子”规划导则,推动住宅从“有得住”向“住得好”转变。
该导则由衡阳市规划设计院负责编制,衡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学会发布,编制过程历经14轮优化调整、11次专题研讨,累计吸纳社会各界意见179条,兼顾专业规范与通俗易懂,真正做到看得懂、用得上、能参考。导则适用范围覆盖中心城区雁峰、蒸湘、石鼓、珠晖四区,其他二市五县及南岳区可参照执行。
《导则》明确,衡阳“好房子”需满足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等核心要求,在区位、环境、配套、建筑等方面设定高标准与可量化指标。
区位上,要求住区交通便捷,教育、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社区服务、配套商业等设施齐全;住区应避免噪声、大气污染,充分利用衡阳“三江六岸”滨水优势,营造生态优良环境。
住区环境方面,规划布局合理,住区容积率不宜大于2.5;住区实行人车分流,鼓励建设无风雨归家流线;高层住宅绿地率不应低于35%,集中绿地人均不宜低于0.5㎡/人,优先选用地方植物,打造复层绿化景观;结合集中绿地设置公共活动空间,重点配套老人和儿童室外活动场地、健身设施等住区共享空间。功能配建上,配齐供水、排水、供电、通信、燃气、消防等基础配建;按比例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安防监控、智能家居、智慧物业管理系统,规范商业布局与业态,防止油烟、噪声扰民,充分利用架空层打造公共活动空间。
建筑品质方面,鼓励采用板式住宅和小高层、多层住宅,建筑层高不低于3m;户型空间方正、功能完善,规范阳台等半开敞空间,鼓励设置庭院式阳台,提倡高品质精装修交付。
同时,我市已相应发布《关于支持衡阳“好房子”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十条规划措施(试行)》,以更强规划引领、更实政策支撑,系统推进“好房子”规划建设落地见效。
此次《导则》出台,将进一步优化衡阳住宅规划设计水平,提升住宅开发建设品质,助力我市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