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面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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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6日 星期四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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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7月15日电  微商电商、网络直播、职业创作者……我国将出台更多政策支持新经济业态中的个体经营者,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个部门15日公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 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提出积极培育新个体,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鼓励发展基于知识传播、经验分享的创新平台。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通过允许从事个体经营,激活了强大的个体经济。数字经济大潮下,各种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一批互联网平台快速崛起,推动就业模式从传统的“公司+雇员”向“平台+个人”转变。这为劳动者提供了低门槛、多元化的创富机会,知识、经验、技术、特长都可以带来收益,一批有创意、有能力的“新个体工商户”快速成长。

  意见提出,鼓励商业银行推广线上线下融合的信贷服务,合理降低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通过网络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可使用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个体工商户,引导降低个体经营者使用互联网平台交易涉及的服务费。

  新个体经济的发展,为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开辟就业空间、带来发展活力。中国互联网协会估计,2019年我国社交电商从业人员规模超过4800万人,市场规模超过2万亿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说,进一步激活新型就业潜力,要打破就业服务和保障“雇佣”的惯性思维,完善适应就业模式创新的政策制度。

  意见明确大力发展微经济,鼓励“副业创新”,支持线上多样化社交、短视频平台有序发展,鼓励微创新、微应用、微产品、微电影等万众创新。强调要探索适应跨平台、多雇主间灵活就业的权益保障、社会保障等政策。探索完善与个人职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教育等行业多点执业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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