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面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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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1月14日 星期二 出版 返回首页 | 版面概览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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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因下列不动产权利已被转移,我局无法收回不动产权证书,根据石鼓区人民法院(2019)湘0407执恢2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19)湘0407执恢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原权利人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胡学九

  0800282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石鼓区和平北路36号北区大市场9栋31房

  2

  胡学九

  2009B-07-12811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石鼓区和平北路36号北区大市场9栋31房

  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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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公权力真正服务人民
养老服务领域第一项 强制性国家标准公布
提前“达标”
收房告知书
临时检修停电预告
下列证件 声明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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