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这21名无户口人员是历年来公安基层派出所及救助站送到衡阳市第二精神病医院进行救助救治的社会流浪人员,他们当中滞留时间最长的近10年,因伴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疾病和智力障碍,不能表述自己的真实身份,无法与亲属取得联系,也无法取得合法身份,因而不能享受医保、低保等相关惠民政策。为了更好地保障这些长期滞留的无户口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他们重新回归社会,融入正常生活,我市公安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为这20余名无户口人员申报了户口。他们都姓“民”。在办理这些“特殊户口”过程中,民警还把他们的DNA信息录入系统,方便以后根据这些信息,及时发现他们的真实身份,同时在人口信息中加注相关信息,有待今后进一步核实身份后,再做出相应处理。